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67***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67***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F7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F7***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C5*** | 2024-07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