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R5*** | 2024-09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R5***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J9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J9*** | 2024-10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D6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03*** | 2024-10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j0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