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M3***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M3*** | 2024-08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