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29*** | 2024-12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