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30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L30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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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