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NM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M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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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A56***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