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A·1***6 | 2024-07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新A23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新KF6*** | 2024-09-02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