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A·8***D | 2024-08-1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未知 |
新A·6***W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