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A·1***T | 2024-09-13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