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A·8***8 | 2024-07-0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