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·U***6 | 2024-09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