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NN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7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0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