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V8*** | 2024-11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1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1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9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NN***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