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P6***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H7*** | 2024-08-22 |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,在人行橫道、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 | 150 | 未知 |
閩AN8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10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N8*** | 2024-10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