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U0*** | 2024-10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AA7*** | 2024-11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