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JAR*** | 2024-12-1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JAR*** | 2024-07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