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E7A*** | 2024-12-0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川E7A*** | 2024-11-1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