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01*** | 2024-10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(xù)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