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W***6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W***6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