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4***C | 2024-10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R1***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L6*** | 2024-09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