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·L***N | 2024-09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GKB*** | 2024-07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