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L61*** | 2024-07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京L61*** | 2024-07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