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·1***S | 2024-07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蘇C91***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