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8***7 | 2024-09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6***7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豫G·0***1 | 2024-10-31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閩D·7***3 | 2024-08-0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蒙HAY*** | 2024-11-0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浙AQ1*** | 2024-11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閩A18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VP*** | 2024-07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吉A2X*** | 2024-07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