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H·N***0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1***6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3***R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R***8 | 2024-12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T7*** | 2024-06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·S***0 | 2024-10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Q***8 | 2024-10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Q***8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J·L***6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