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Q***2 | 2024-09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G·W***0 | 2024-09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