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P***5 | 2024-10-08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