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MU7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