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W8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W8*** | 2024-11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W8***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