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D***5 | 2024-09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未知 |
閩AR5***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5L*** | 2024-07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5L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5L*** | 2024-11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5L*** | 2024-12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5L*** | 2024-07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A7***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A7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A7***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A7***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AE8*** | 2024-11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