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9***1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T***2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