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95*** | 2024-07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