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ASZ*** | 2024-08-09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SZ*** | 2024-10-1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