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R7*** | 2024-11-1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