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QT*** | 2024-12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