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H6*** | 2024-12-1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(dāng)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