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33*** | 2024-07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