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58***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L58*** | 2024-10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L58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