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75*** | 2024-12-1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