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29*** | 2024-07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L29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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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