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B65*** | 2024-09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 | 3 |
渝B65*** | 2024-09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