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97*** | 2024-11-2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