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64*** | 2024-07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