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3d***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