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CD*** | 2024-10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以上不到20%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