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AG*** | 2024-10-2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AG*** | 2024-09-0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(shí)際上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(shí)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(yùn)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(jī)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