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L80*** | 2024-12-08 |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| 50 | 1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