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A***6 | 2024-10-04 | 駕駛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| 200 | 未知 |
閩A·R***9 | 2024-11-14 | 載貨汽車、掛車未按照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