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G·8***8 | 2024-11-1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