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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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AT6*** | 2024-10-28 |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指示標志、標線通行 | 100 | 未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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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AT6*** | 2024-12-11 |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指示標志、標線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